4月16日,国有资产管理处邀请甘肃省危废处置中心工作人员来我校收集并转运一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
近年来,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一直是环保部门关注的重点,也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实验室管理科自成立以来,立即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出台了《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办法》,明确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要求,购置配备了危险废弃物中转柜、废液收集桶、统一印制了危险废弃物标识、收集台账,与甘肃省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合同,对学校,学校历史遗留的化学试剂以及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动物尸体、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置转运。
经过一年多来的不断尝试和探索,在环保局的指导下,有关实验室的积极配合下,我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已经步入正轨。
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会产生很大的安全隐患,应该做好分批次处置,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国有资产管理处对此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过期试剂药品转运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根据2019年危险废弃物、过期化学试剂药品处置申报计划,在甘肃省危废处置中心的指导帮助下,工作人员深入各学院、实验室指导过期化学试剂药品分类、称重、包装,确保分类正确、数量准确、包装规范;及时与甘肃省危废处置中心沟通协调,确定转运时间,科学安排收集顺序与路线,为此次危险废弃物、过期试剂药品顺利转运奠定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国有资产管理处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不断改进管理办法,构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